崇明县园林管理署隶属于崇明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,是主要负责本县县属城镇绿化工作的绿化管理机构。我们本着“依法管理、秉公执法、便民利民、优质服务、廉洁奉公”的要求, 作出“公开承诺”: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,在提升管理水平、服务质量上下功夫,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、办事效率、工作作风、服务质量、守信践约、廉洁勤政等方面的满意度,以促进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不断深入。现将县园林管理署的职责、科室设置、公开承诺内容、投诉受理部门、办事程序、有关法律法规等向广大居民公布,真诚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。
 
服务承诺
 
投诉监督
 
 
崇明园林 版权所有